外出务工人员跟踪服务
发布时间:2025-07-30 09:51
一、受理条件
有更换就业企业(就业地点)意向的、薪资待遇兑现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因企业或个人原因返乡回流不再外出有就业意愿的外出务工景泰籍劳动力。
二、所需资料
有更换就业企业(就业地点)意向的提供资料:身份证证件号码、毕业院校(专业)、求职意向(意向岗位)、常用联系方式等资料。
薪资待遇兑现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需提供资料:企业名称及所在地、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用工协议)、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资料。
返乡回流不再外出有就业意愿的需提供资料:身份证证件号码、毕业院校(专业)、求职意向(意向岗位)、常用联系方式等资料。
三、办理流程
向有更换就业企业(就业地点)意向/返乡回流不再外出有就业意愿的及时推送企业招聘岗位信息;联系相关企业和当地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景泰籍外出务工劳动力薪资待遇兑现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四、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五、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景泰县就业社保集成服务中心4号窗口
咨询电话:0943-5590296